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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代表大会

发布时间:2021-02-19 点击量:9072 来源:原创

 

 

  1948年,渑池解放后,按照中共中央指示,从1949年10月至1954年2月,召开了渑池县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共十届。

  1954年7月至1963年12月,共召开了4届7次人民代表大会,期间,先后进行了4届县、乡(社)的人民代表选举工作,选举产生了县、县(社)政府的领导成员。

  1981年1月,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,正式选举产生渑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,成为常设机构。内设办公室、法制科、财经科、科教文卫科。

  从1981年1月至2007年,渑池县共召开7届人民代表大会。2007年4月,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。选举费国华为渑池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;选举薛蒙林为渑池县人民政府县长;选举李红伟为渑池县人民法院院长;选举陈三奇为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选举赵建洲、焦新民、尚灵周、马耀宗为渑池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段建民、吴鹏斐、毋世芳、王晓东、李万征为渑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;选举马银凤、王立峰、王松林、卢俊明、刘改珍、杨亮伟、李龙祥、李莲英、张东超、张群锁、胡永民、茹秋明、赵新民、贾宗选为渑池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;选举产生了渑池县出席三门峡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3名。

 

  从1997年机构改革后,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设为“一室四委一科”:办公室、法制工作委员会、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、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、农村工作委员会、代表联络科,编制18名。2005年,建立信访科,增加编制3名。至2006年底,县人大常委会共核定编制14名。

 

近年来,渑池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,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全局,把坚持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,在意见建议及议案受理、干部任免、依法监督、视察调查及代表工作等方面,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崇高职责,为渑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。 

2019年,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常委会10次,审议议题55项,听取和审议“一府两院”工作报告10个,进行专项视察、调研12次,配合省、市开展调研活动13次,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3件,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05人次,组织宪法宣誓4批 63人次,对6个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履职评议。5月14日至5月16日,渑池县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,会期3天。184名代表出席会议。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谢喜来所作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、县发改委主任张争先所作的《关于渑池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计划(草案)的报告》(书面)、县财政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方平所作的《关于渑池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(草案)的报告》(书面)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行军所作的《渑池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》、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占军所作的《渑池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》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建超所作的《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》;通过了相应决议。会议选举刘建华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,袁立东、师洪淼、孟健君、王彩虹、谢谦为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。